80万人被骗8000万元,传销新变种究竟有多可怕?
大家好,我是善士,公主号:「善士笔记」主理人。我整理了一份《最新12种引流方法》,关注「善士笔记」回复:善士,即可领取哦。
您是否看到过这样的宣传信息?它声称只需要交100元注册会员,每天就可以赚取“流量”,而这个“流量”可以变现。另外,介绍10个会员还可以获得股权,三年后公司上市时至少可以分到60万元。您心动了吗?
然而,我们需要警惕这类宣传信息。2019年11月,某人建立了一家名为浙江七亿入口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司,并与某人喜共同创建了所谓的“无限流量新业态社交全民电商平台”。该平台承诺将成立“七亿入口线上商城”,只需缴纳100元激活会员,就可以在商城内购物和获取“流量”。
然而,这里所说的“流量”并不是我们日常上网使用的流量,而更像是平台积分,可以变现、购物,甚至用于购买车辆和房产。此外,激活会员后还会获得一个共享码,用于发展下线。当下线达到10人时,会获得一个分红权,在公司上市三年后预计可以分到60万元。
该公司以“赚取流量”、“利润分红”和“股权”等为诱饵,大肆发展会员。从公司成立到2020年4月的短短5个多月时间里,会员数量从最初的150人迅速增长至80多万人,会员遍布全国32个省级行政区(包括香港),会费达近8000万元。
然而,实际上,某人建立的公司处于负债累累的状态。所谓的“七亿入口线上商城”截至案发时只有一款固体饮料可供售卖。收到的近8000万元会员费被用于公司运营、日常开销和信用卡还款,并且部分资金还被随意赠送给亲友。
最近,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罪对某人建和某人喜批准逮捕。
这起事件提醒我们要警惕非法传销犯罪。近年来,非法传销犯罪手法不断变化,不再局限于传统的人身拘禁,而是利用互联网进行金融传销,很难被察觉。然而,这类传销通常有两个特征:一是需要缴纳“入门费”,即支付一定的金额或购买一定数量的产品以获得加入资格;二是“拉人头”,即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,下线所交纳或销售业绩将作为计算报酬的依据。
对此,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要提高防范经济犯罪的意识和能力。对于那些宣传夸大高收益、名头包装浮夸、提供高额返利、使用饥饿营销等手法的互联网金融产品,我们应该多加谨慎,仔细辨别,避免陷入不法分子设置的网络传销骗局。